隨著動態汽車衡、便攜式軸重儀的開發、使用,國家質量檢驗檢疫總局于 2004年6月1日施行《動態汽車衡檢定規程》(JJG907-2003)。由于動態汽車衡、便攜式軸重 儀檢定規程施行時間較短,加之其動態性能的特殊性以及有些高速公路、高等級公路安裝的 動態汽車衡、便攜式軸重儀用于過境車輛計重收費的復雜性,給計量檢定工作帶來了一定的 難度。本文試圖通過動態汽車衡的檢定實例,簡要、實用地描述動態汽車衡、便攜式軸重儀的 主要檢定項目、最大允許誤差以及檢定的準備工作、檢定的實施,以期對動態汽車衡、便攜式 軸重儀的檢定作出粗淺的嘗試。
一、概述
交通部2000年2號令《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 管理規定》于2000年4月1日起執行,各高速公路 營運股份公司、交通路政部門據此加強對超限貨物 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、高等級公路上的超載、超速等 超限行為的管理,遏制由于超限車輛在高速公路、高 等級公路上行駛,導致路面嚴重損壞,縮短路面使用 年限,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狀況;有關電子衡器生產 企業,國家、地方科研院所加快對動態稱重系統的研 究開發,各種適應我國高速公路、高等級公路管理現 狀和貨物運輸車輛國情的動態汽車衡、便攜式軸重 儀相繼開發成功,并在高速公路收費處和各高等級 公路主要道口安裝、投入使用。鑒于動態汽車衡、便 攜式軸重儀大多采用高精度稱重傳感器、稱重顯示 儀表、接線盒等電子元器件,對行駛通過動態汽車 衡、便攜式軸重儀承載器的貨物運輸車輛的各軸依 次進行稱量,當整車全部通過承載區域后對整車總 質量進行累加并最終打印出檢測數據,同時判斷該 車是否超限。其實質為利用作用于承載器上的重力 確定整車總質量的計量器具。為此,國家質量監督檢 驗檢疫總局為規范計量行為,加強計量器具的檢定 管理,于2003年11月24日批準了《動態汽車衡檢 定規程》(JJG907-2003),并自2004年6月1日起施 行。
二、動態汽車衡的主要檢定項目
《動態汽車衡檢定規程》明確了動態汽車衡的主 要檢定項目為:外觀檢查、安裝與使用條件檢查、置 零、靜態稱量、偏載、鑒別力、動態稱量等。
三、動態汽車衡準確度等級和最大允許誤差 《動態汽車衡檢定規程》將動態汽車衡劃分為
0.2,0.5,1,2,5,10六個準確度等級,其最大允許誤 差:
四、動態汽車衡檢定的一般步驟
本文以檢定一臺最大軸重30t,分度值50kg,準 確度等級為5級的動態汽車衡為例,系統說明動態 汽車衡檢定的一般步驟:
1.檢定的準備工作
由于動態汽車衡檢定動用的人力、物力較多,為 此務必精密部署,周到地做好檢定的準備工作,減少 差錯,避免不必要的重復勞動。
(1)檢定場地的準備
為確保檢定時的工況與實際使用的工況相一 致,使動態汽車衡使用中計量性能再現檢定時的計 量性能,減小安裝誤差,因此檢定場地必須是實際使 用地點。
(2)靜態稱量用標準砝碼的準備
受檢的動態汽車衡由于其承載器臺面較小,只 能放置6只500kg、M11級的標準砝碼。為此,根據 《動態汽車衡檢定規程》,當3t載荷時,動態汽車衡 的最大允許誤差為±1.0d,即±50kg;而質量為3t的 M11級砝碼,其最大允許誤差為0.3kg,符合《動態汽 車衡檢定規程》8.2.1.4.1中規定的:所用標準砝碼質 量的誤差不應大于相應載荷最大允許誤差的1/3。
(3)動態稱量參考車輛的準備
根據《動態汽車衡檢定規程》8.1.4.1規定,選擇 一輛雙軸剛性結構、整車總質量20t的貨物運輸車 輛為參考車輛。
(4)參考車輛約定真值的確定
采用分離控制衡器方法,確定參考車輛的質量。 依據《動態汽車衡檢定規程》8.2.1.1.1b中規定,動態 稱量控制衡器的最大誤差應不大于動態稱量最大允 許誤差的1/5。本例選擇參考車輛整車總質量為20t, 按最大允許誤差為±2.5%計算,最大允許誤差為 500kg,動態稱量控制衡器的最大誤差應不大于最大 允許誤差的1/5,即應為100kg。本例選用一臺最大秤 量30t、檢定分度值10kg的電子汽車衡為控制衡器。 該電子汽車衡當稱量20t載荷時,最大允許誤差為 10kg,符合《動態汽車衡檢定規程》.2.1.1b的規定。
2.檢定的實施
鑒于《動態汽車衡檢定規程》主要檢定項目中, 外觀檢查、安裝與使用條件檢查、置零、偏載、鑒別力 檢定與《數字指示秤檢定規程》區別不大,本文從略, 重點說明靜態稱量和動態稱量的檢定實施。
(1)靜態稱量的實施
由于動態汽車衡秤面較小,不能滿足《動態汽車 衡檢定規程》8.2.2.4中規定的至少應選擇包括接近 最大秤量、最小秤量及最大允許誤差改變的秤量點 在內的五個秤量點的要求。為此本例選擇了最小秤 量點(500kg)、50d (2500kg)、3000kg 三個秤量點,經 檢定,其檢定數據為:
以上檢定結果表明最大軸重為30t分度值50kg 的5級動態汽車衡靜態稱量檢定合格。
(2)動態檢定的實施
本例選擇一輛雙軸剛性結構、整車總質量20t 的貨物運輸車輛為參考車輛,分別以3km/h、5km/h、 8km/h的速度勻速通過動態汽車衡的承載區,當整 車質量全部通過后,打印出檢定數據為(表3):
3.檢定結果的處理
根據《動態汽車衡檢定規程》的要求,對現場檢 測數據進行計算,判定該動態汽車衡是否合格,出具 檢定證書,加蓋印章。
五、結束語
動態汽車衡、便攜式軸重儀由最初以檢測貨物 運輸車輛安全行駛性能為主旨,發展到用于對超限 貨物運輸車輛檢測乃至對高速公路、高等級公路的 過境車輛計重收費,不失為一種技術進步。其檢測 行為涉及到貨物運輸車輛經營、駕駛人員的經濟利 益和高速公路、高等級公路的安全、經濟性能,必須 加強對動態汽車衡、便攜式軸重儀的檢定,規范計量 行為,探索科學合理的檢定方法,從而確保國家有關 部委下發的法令、規范的貫徹執行。為此本文謹以檢 定動態汽車衡的嘗試為主題,期待與廣大計量檢定 同仁共同探討,相得益彰。